2014年3月19日晚,因20140328埔尾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在即,广东省普宁市梅林镇埔尾村党支部委员:蔡子文(梅林镇政府工作人员)、蔡俊强、蔡小勇(城镇户口)为了帮自己拟定的村委会人选:蔡四勤、蔡雪标、赖秀云等造势、拉选票,3人结伴来到了一户孱弱的小户人家。
小户人家的主人知道,自己是埔尾村里再也难找出第二个像他这么弱势的家庭,平时不敢得罪人,坚持与邻为善,一向低调做人。“平时不登三宝殿”,今晚,久疏生面的三位埔尾村最高领导大驾光临,必有要事相商。“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主人弄清3人的来意后,当即表态:“我一不求官,二不求富,对政治没兴趣,20140328埔尾村村民委员会选举,跟我无关,我弃权,我的票谁也不投”。
埔尾村党支部书记:蔡子文等对小户人家的主人说:“听你的话,在马上到来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是没有把票投给我的意思”;
蔡子文等又说:“不过,别急,我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有你好看的”;
蔡子文等还说:“我现在是埔尾村党支部书记,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我永远是埔尾村的最高领导者,在埔尾村,无论大小事,全凭我一句话说了算”;
蔡子文等对主人还发出警告,口气凶巴巴的,怪吓人的,他说:“你若是不投票给我拟定的村委会人选,我会有办法收拾你的,不但要砸你的现在居住的房子,就连你的工棚(铁皮房)也一起拆掉”。
蔡子文(梅林镇政府工作人员)、蔡俊强、蔡小勇(城镇户口)身为埔尾村党支部委员,同时,贵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偏袒自己拟定的村委会人选:蔡四勤、蔡雪标、赖秀云等,威胁、恐吓小户人家的主人必须投票给蔡四勤、蔡雪标、赖秀云等,妨害村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工作之便操纵选举。
(二)参与贿选、或者伪造选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
(三)偏袒竞选的任何一方。
(四)威胁、恐吓选民,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传播封建宗法思想,煽动宗派情绪,散布流言蜚语,中伤他人。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有关程序罢免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文中所提到的小户人家的主人是广东省普宁市梅林镇埔尾村村民,姓啥名谁全都有,只是在此不便指名道姓。要是哪位网友质疑我们是别有用心,说我是戴着伸张正义的面具去造谣中伤他人,就请你到埔尾村多多踩脚。
蔡子文(梅林镇政府工作人员)、蔡俊强、蔡小勇(城镇户口)所专政的广东省普宁市梅林镇埔尾村党支部又是一个以14名“近亲属”成员为核心的派系组织。埔尾村党支部30多年来,形成以从“长下埔”移居到埔尾村为主体的移民派党员:蔡金云、蔡正裕、蔡家武、蔡金香、蔡学文、蔡小勇(城镇户口)、蔡子文(镇政府工作人员)、蔡伟宁、蔡俊强、蔡文周、蔡和古、蔡明权、蔡日暖、蔡瑞记、蔡云廷、赖茨、郑金猜……人数共21名(其身后代表着500名村民),约占整个村党支部党员总数的四分之三;而历代子孙一直在埔尾村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的土著派党员只有蔡永兴、蔡华健、蔡元宝、郑锦鲤、蔡锡海、蔡伟明、蔡敦业、蔡锦锡8名(其身后代表着800名村民),约占整个村党支部党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以前,人们对 蔡子文的印象是为人谦逊低调。现在,可就不一样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长期生活在14名“近亲属”成员为核心的派系组织当中,在他们的“谆谆教导”、潜移默化之下,蔡子文已经脱胎换骨 ,蜕变成为一个令人生畏的埔尾村的最高统治者。
广东省普宁市梅林镇埔尾村党支部本身是带病上岗,现在又是20140328埔尾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在即,在这个拐点上,蔡子文还有勇气承认自己20140319的所作所为吗?答案只有一个,别无选择,就是宁愿被打死,决不能承认。这个问题,我们早就替蔡子文想好了最佳答案。否则,不但是蔡子文政治生命的结束,而且将彻底失去30多年来一直对埔尾村党支部的强势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