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幸触电身亡 村官捞钱丧尽天良
请用法律帮贫弱者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我叫刘秀兰,女,1968年6月4日出生,广东省廉江市长山镇湖洞村40号(现住长山镇那凌村139号)联系电话:15812725926
1994年11月14日晚7时许,我的丈夫钟永石在长山镇那凌村叶塘公路上,触碰到一根落地的高压线,当场身亡!
然而,在处理事故过程中,那凌村干部钟安贞(系我丈夫堂兄)故意不通知我到场处理我丈夫的后事,更隐瞒廉江市电力公司赔偿50多万元的事实,竟然把我只有十岁的大女儿钟钰芬带到长山镇政府参加调解处理。还煞有介事地叫我女儿在所谓的协议上签字、按手印。一同在协议上签字的还有五名村干部。
事后,我多次找钟安贞讨要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但是,钟安贞竟然谎称:“没有赔钱”!并在外面散布谣言,污蔑我要嫁人了!
村干部还冒用我的名义,在银行开户,把我的低保金,补助款和供电局赔偿款50多万元全部侵吞!
自从我丈夫不幸死亡后,我一个妇道人家拉扯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微薄的收入,根本无力供养三个孩子,生活上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常常为生存而发愁!
近十八年来,我一直不断地向所在地、广东省有关部门申诉,多次进京上访,反映冤情。但是,廉江市地方少数官员却无视上级领导的批示,阳奉阴违,百般推诿,不予理睬。
尤其恶劣的是,廉江市地方少数官员为了打击报复我 依法上访,竟然多次对我非法拘禁,致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廉江市地方少数官员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践踏公权,肆意欺压无辜百姓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广东”的法治进程!
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治官。
希望省政府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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