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子媒体《都市快报》刊发了通讯员晓王、章轶,记者江胜忠,责任编辑马恩采编的一篇报道,究其内容,其实很简单:某地一名曾经是副科级的无良党员干部因“与婚外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被当地纪委(监察局)作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的处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内容简单的事实,经过“高明”的记者、编辑们“生动”演绎后,不到三天被全国乃至境外800多家媒体网站、商业网站转载“分享”,迅速形成了全国性的网络舆论热点。
  一名原副科级党员干部因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今年3月初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介入调查,并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当月按党纪政纪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目前尚在接受深入调查过程当中。这样一名堕落的党员干部,究竟“何德何能”受到这么多网站甚至不乏全国性主流新闻网站的“追捧”?原因是《都市快报》的记者编辑们对这一简单事实采取了典型的“标题党”手法,悍然用《每周做爱4次 保证不碰老婆 ××一官员向情人写30份〈承诺书〉》这样带有“窥阴癖”的字眼作了主标题;而杭州网将这则消息搬到网上,虽然报道的是同样的内容、署的是同样的报社、同样的作者,编辑沈正玺又作了炫目的标题:《××一官员之奇葩承诺:每周做爱4次 保证不碰老婆》——“情人”、“做爱”,多么香艳的字眼!
  这些年,将单个普通党员干部标注为集合性的“官员”,将××基层一小单位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概括为××县××市进而××省的全体性“官员”,境外干脆称之为“内陆一官员”,等等,这种把个别的犯了错误或者腐败堕落的党员干部“模糊”成全市、全省甚至全体党员干部,这种唯恐不能抹黑整个党、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无良报道已经屡见不鲜。就像这名原区直机关工委纪工委书记被有意“提拔”为“区直机关工委书记”或者干脆称之为“纪工委书记”、“××市一官员”、“××省一官员”一样,似乎不扩大外延就打不倒一片,有意无意地引导你去想:“凡官员必腐,凡党员必坏。千万别信他们!”而这家《都市快报》,竟然能将“做爱几次”当作主标题,不敢说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新闻史上一次“独领风骚”,也至少是“××快报之奇葩报道”了。
  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则负能量无穷的报道上网后,一些全国性的知名网站不仅没有抵制批评,反而像苍蝇闻到屎味一样纷然转载报道,唯恐落下了这样一则“首页头条”。一些商业网站见利忘义无需评论,而我们一些新闻主流网站竟然也忘记了坚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忘记了坚守新闻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更是令人痛心而无语。点击率和眼球,难道真的比什么都重要?
  先贤有言:“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表达的一种坚持正义、追求真理的决心。列宁曾经指出,“报纸不仅是集体的宣传员和鼓动员,而且是集体的组织者”;在强调报刊的党性原则时,他说,站在党性立场的报刊,“它不是为饱食终日的贵妇人服务,不是为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几万上等人’服务,而是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服务,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近些年来,全国新闻战线广泛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成效是明显的。但是,又有多少无良记者、无良报刊像无良的“秦火火”一样,为了眼球、点击率和“知名度”,为了一己或小团体之私利,无视社会责任,干些蝇营狗苟之勾当。正如鲁迅当年所揭示的那样,“一切无耻无良之事,几乎无所不有”。用这句话来评价当今一些“善于创意”的“记者、编辑老爷们”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乃至一些网络舆论生态,虽不准确,但难道不值得我们警醒吗?
  媒体包括每一位公民,对无良党员、腐败分子进行舆论监督本是职责所在,也是应尽的义务。然而舆论监督不等于揭发隐私,渲染恶果。即使正面批评,也要让人知所趋赴。我不知道当事的女性一方究竟受了什么样的蛊惑,会有如此巨大的勇气,不惜自己的脸面和家庭的尊严,将至关自身乃至家庭最秘隐私呈送给报社——所谓的“几封内容肉麻的《承诺书》”“在网友间热传”的说法无异于掩耳盗铃。如果说“30多份承诺书”存在的话,那肯定是非常“浩繁”的文字,为什么我们的记者编辑老爷们单单挑取了“每周做爱4次 保证不碰老婆”这样短短的十二个字眼?难道不是这些记者编辑老爷们的“窥阴癖”心理在作祟吗?某一个人有点“窥阴癖”也就罢了,然而新闻学经常告诉我们,记者编辑老爷们往往是代表读者来说话的。像这样迎合“窥阴癖”心理,从记者到编辑一整个的“无良”,他们能够代表“读者”吗?恐怕出发点就在于培养壮大“无良读者”以增加发行量吧?!
  据介绍,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子媒体《都市快报》1999年创刊当年曾被评为“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之一。十五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杭州日报报业集团还有《都市快报》的记者、编辑和老总们,还记得当年创刊时的那份责任担当吗?如果说报道中的那位党员是无耻无良的话,那么罔顾舆论引导的职业道德,悍然以“做爱”为标题的记者编辑们,又能高尚到哪里?我们有必要问一问,如果说,这位无良党员理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那么如此不负责任、“窥阴癖”严重的记者、编辑又该受到怎样的道德审判?我们有必要问一问,这样的媒体,是怎样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这样的媒体,是怎样“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谁在对我们的读者负责,谁在对我们的国家负责?
  刘少奇同志讲过,“报纸办得好,就能引导人民向好的方面走,引导人民前进,引导人民团结,引导人民走向真理。如果办得不好,就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会散布落后的错误东西,而且导致人民分裂,导致他们互相摩擦。因此,新闻工作的影响是很大的。你们工作做得好,就很好;做得不好,就要受历史的处罚。”一个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无良党员干部固然应该受到党纪政纪的惩处,然而那些抓住无良党员的劣迹进行恶意渲染的“无良记者”们,难道就有脸戴着头上的那顶标志“无冕之王”的“桂冠”吗?该醒醒了,我们的“铁肩担道义”的记者编辑老爷们,你们这样进行“舆论引导”,究竟要把我们的民众引向何方?究竟要把你们自己引向何方?是接受历史的惩罚吗?该醒醒了!/西湖冰点 2014年4月28日于杭州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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