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买官卖官问题研究
县以下买官卖官泛滥已成了公开的秘密,从副主任科员到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有行情有价码,从五万、十万至几十万上百万不等。用人的腐败是一切腐败之根源,严重败坏了党的事业,打击了那些德才兼备、不行贿不送礼、踏踏实实工作的优秀干部,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由于买官卖官具有操作隐秘性、买卖方利益关联性,从而具有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的特点,买官卖官作为一个政经现象,形成原因复杂,彻底消灭更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本文仅就县级以下乡镇、科局、部委办等中的正副乡科级官职交易略谈一二。
一、买方四种动机类型:
A类:为增长工资型。科员投资副科,副科投资正科。由于科员与副科之间、副科与正科之间工资各相差数百元(有的地区千余元),单纯为了增加工资而谋取职务。
B类:为获取权力型。副科投资正科,一般是为获取权力;另外一些实权部门和单位的副科职务,也是科员投资副科的动机;投资同级异职之间职务的变更,从一个普通职位调任到一个更有前途或实力的职位。
C类:为达到更高远的目标。有长远职业规划,为了更高更远的抱负和目标。在基层,副科级是领导职务的起点,副科、正科都是通向更高级别的必经之路。
D类:为满足心理的需要。科员是公务员中的最底层公务员,而副科是公务员序列中的最低一级领导,科员升为副科意味着从一般普通干部到领导干部的转变。
以上四种类型中,A类单个职位投资金额相对较小,但参与人数最多;B类相对于A类而言,二者正好相反,人数较少,但单个职位投资金额相对较大,有的岗位不惜重金、不择手段;A类和B类多数情况下是兼而有之;C类和D类者人数都极少,可以忽略不计。
二.公务员及其工资制度造就了买方需求
从以上的分析看出,买官为了追求更高工资者,占买官者的绝大多数。因此,工资与职务挂钩,职级之间的大工资差,是导致买官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企业单位,工人可以评技师、工程师,事业单位人员也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这些职称与工资是相联系的,职称越高工资越高,拥有同样条件的人,可以多人评上同一级的职称,享受同等的工资。
行政单位与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有一个重大区别,在于行政单位,有相同能力的人,却不能获得同样的工资。无论有多少人符合同样的能力条件,但首长只能有一个,副职职数也是有限制的,职务名额都是一定的,不可能人人都当领导。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务员法设计了“非领导职务”,但实际当中也被列入交易。在有限的名额面前,缘于对工资的追求,产生了对职位的需求,他们需求职务的本质不是职务本身,而是与职务连带的工资。
三、官职的垄断性为买官卖官的供应方创造了条件
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均属县委管理的干部,县委常委会掌握着全县领导干部的职务资源,从经济学的角度,具有垄断性。在实际中,权力高度集中于县委书记一人,为平衡各方关系,县委其他常委也都有一块各自的蛋糕,另外政府副县长、人大正副主任、政协正副主席也在交易过程中承担着渠道的功能,获得一定的利益。
有交投才会产生利益。一方面职务需求旺盛,另一方面受职务名额的限制,供应是紧张的。为缓解供需紧张矛盾,促使交投活跃,提供更多的职位,便想方设法增加货源供应,通常如乱设机构因人设职、突破职数名额限制、领导干部五十多岁提前离岗、正副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列入常委会研究范围等等,这样可以生产出若干多的岗位。
货源多了,然而一些真正坚持党性原则、德才兼备的人往往不去申购,而给违犯党纪政纪、无德无才者提供了机会。这种情况下,基层领导干部的质量严重下降,劣币驱逐良币的一个过程得以完成。
四、从供需双方入手,解决买官卖官问题
1、遏制需求。
第一、既然一部分买官者是为了追求工资,那么解决这部分买官现象,无非就是使职务与工资脱钩。所以改革目前职务与工资挂钩的做法,采用类似企事业评职称的方法,建立行政单位公务员职称体系。即:凡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均可获得一个职称,如副科职称、正科职称。根据这个职称获取对应的工资报酬,担任领导职务的人与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只要职称相同,领取的工资报酬相同,不应因职务高低有工资差别。
第二、缩小职称之间的工资差别。上下级职称之间,工资差别不易过大,使投资者觉得投入成本与其回报比不大,投资不具意义。
第三、让投资买官者对其买官行为有所反省。对那些从未参与买官活动的基层老科员进行安抚,如对具有30年以上工龄的老科员,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符合学历德才条件的,可使其直接担任调研员,享受处级待遇。
2、打破供应垄断。
县委常委们不是神仙,面对一个县成千近万的干部,他们怎么能做到对每个人的了解,更不可能做到知人善任。在干部管理上,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但要改变党管干部,就是少数几个人决定干部的状况。改提拔制为推举制,提拔制重点是上边用力,推举制重点是下边用力。形成群众推举、组织部操作、县委审定的用人模式。
一是相信群众的智慧,广泛走群众路线,实行群众推举制度。副科级领导从具有副科级职称的人中推选,正科级领导从获得正科级职称的人中推选。正副科长均采取群众推荐、公开竞争的方法。
二是县委组织部作为党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应该重点做好人才库建设和干部培养推举的组织工作,如推荐会、竞选演讲会、群众考评等。为县委的审核把关提供依据。
三是县委常委会管干部,由过去的提名、讨论、决定任免,转变为对县委组织部门所提供人事事项的审核、把关、通过。县委书记、常委不直接提名干部人选、更不得暗示基层推荐。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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