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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论》质疑:论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
  以平常心看待马克思和《资本论》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伟大进步。
  1867年,马克思出版了《资本论》的第一卷,距今已有150年左右。经济学发展到今天,已经完全脱离哲学而成为一门完整独立的科学体系。但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常常是哲学家甚至神学家们在研究论述经济学问题,这是人类社会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在经济学蓬勃发展之前,人类的哲学思想已经相当发达和成熟,事实上,这种现象正反映出经济学看似简单实则极其深奥的本质。而更加需要关注的是,中华民族由于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整个民族(包括大部分经济学家们)都对经济现象和经济规律存在极大的偏见和误解。
  在西方经济学发展过程中,诸如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和大卫休谟,都写过经济学论述,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也写过经济学著作。古典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实际上是一位哲学教授,他在出版《国富论》之前20年就首先出版了《道德情操论》。在马克思之后,也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例如,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费里德里希*哈耶克,以及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巨大的凯恩斯主义的创建者约翰*凯恩斯,还有写出《历史之终结与最后一人》的佛朗西斯福山。
  这些大师级经济学家的经济学理论与观点或有不同甚至相左,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他们的理论都与马克思的经济观点毫无关联,而他们也都没有对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有任何传承,一个事实是非常清晰的,在现代经济理论研究发展过程中,马克思的理论是完全边缘化的,或者说在西方是很少有人问津的,当然也没有对西方社会的经济发展产生过积极作用。
  尽管亚当斯密在1776就已经出版了《国富论》,但马克思并没有敏锐地意识到亚当*斯密理论的正确与深刻,相反,由于马克思极富正义感并对工人阶级充满了同情心,使得他用批判的眼光审视亚当*斯密的理论和观点,这让马克思走上了另一条研究路线。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索维尔写到:古典经济学将劳动和其他投入的数量视为决定产出价格的关键因素。卡尔马克思沿着这个思路走向了逻辑的极端,提出了他的劳动剥削理论。在该理论中,劳动被看做是财富的最终源泉,并因此认为工人和农民的劳动是资本家和地主阶级收入和财富的最终来源。
  事实上,马克思的理论从来没有对西方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尤其是19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社会财富迅速积累,普通民众(当然包括工人阶级)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由财富分配不均引起的社会矛盾得到了极大的缓解。因而马克思的劳动剥削理论已经无法引起广泛的社会共鸣。但不幸的是,由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缓慢和财富分配的悬殊,马克思的阶级剥削理论对中国社会却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中国人的头脑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剩余价值及阶级剥削的概念,因此,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重新认识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资本论》的核心就是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描述是: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是资本家阶级不付任何等价物就占有的价值额的一般形式。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无偿占有剩余价值,即所谓的剥削。马克思的天才就在于他将劳动与劳动力区别开来,认为资本家仅仅支付了劳动力的价值,而资本家实际应该支付的是劳动的价值,这两个价值之差就是所谓的剩余价值,沿着这样的逻辑,剩余价值当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应该说这是一个相当严谨的理论体系。但这恰恰是马克思诡辩论的基础和开端。应该说,马克思用剩余价值理论成功地为无偿占有论的成立(即剥削理论的成立)进行了诡辩。如果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也就随之崩塌。
  那么,在人类的生产过程中,究竟资本家是否是无偿占有了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呢?事实上,从现代经济学理念出发,说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是一种彻底的诡辩。没有生产资料,工人的劳动创造不了任何价值,更不要说剩余价值。
  人类的生产活动一定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缺一不可。而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准,劳动者通过劳动,利用生产资料生产出对人类有用的产品,即人类的生产劳动创造了价值,劳动者的生产效率越高,创造的价值就越大。这是对人类生产活动的客观表述。
  马克思用他的政治经济学观点将人类的生产活动解析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来源,因此将超过劳动力价值部分的产品称为剩余价值。事实上,用现代经济学的观点则更为客观与公正,被马克思定义为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其实就是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利润,现代经济学非常清楚地说明了企业的经营目的就是利润的最大化。
  为了清晰起见,我们将马克思的理论与现代经济学理论做一个对照:
  马克思的观点: 劳动者+ 生产资料= 产品和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
  现代经济学观点: 劳动者+ 生产资料= 产品和利润 企业利润如何公平合理分配
  被马克思称为剩余价值(企业利润)的那部分价值的归属或分配是人类社会需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人类社会始终面临的问题就是利润或剩余价值如何分配,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因为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了剩余价值,因此如果将剩余价值归属生产资料的提供者,当然就是无偿占有的剥削了。但问题是,若剩余价值(利润)归属劳动者,这对于提供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就是公平的吗?那么资本家提供生产资料并付给劳动者工资的目的是什么呢?马克思希望资本家成为慈善家吗?
  因此,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一,若没有生产资料,一个劳动者能够创造剩余价值吗?显然不能。二,生产资料应该归属资本家还是工人阶级?这实质上就是人类社会一直存在激励矛盾冲突的所有制问题。马克思的解决方案就是实行劳动者共同拥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制度,单纯从所有制的问题上来看,公有制显然比私有制公平合理,但问题在于人类社会采用何种所有制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公平合理?还是为了高效率地创造财富呢?当然,理想的状态是既有公平合理又能高效率地创造财富,但这种理想状态可以实现吗?
  马克思错误的根源就在于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劳动者的劳动可以创造一切,马克思天然地认为劳动者是完美的,勤劳的,完全忽视了亚当*斯密深刻指出的人类的利己之心,因而马克思也就无法深刻地认识到人类利己之心在生产活动或经济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的这一谬误导致他的理论必然成为诡辩论。他幼稚地认为让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可以让劳动者发挥最大的劳动积极性。事实上,劳动者的劳动质量与效率会受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巨大影响。马克思天真地认为既然在私有制制度下工人们都是如此辛勤地劳作,那么显然公平合理的公有制将会使工人更加努力辛勤地劳作,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与私有制相比,公有制的在公平合理上是显然具有优势的,问题的关键是这种公平与合理却无法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反而会由于人类的利己之心使劳动者丧失劳动的积极性。因此,人类社会始终面临着所有制与高效财富创造之间的艰难选择,其本质是由于人类利己之心的存在,人类社会必须在公平合理与富裕生活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
  今天的财富统计同样证明着人类社会的不公平不合理,有咨询机构的统计数据表明,2013年,由于大部分国家采用私有制社会形态,全球1000多位富豪掌握着世界50%的财富,从这个数据来看,这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么,为了消灭这种不公平不合理,人类社会就应该实行公有制吗?事实上,可供人类社会选择的社会形态仅有如下几种:
  一,私有制自由市场经济,全面的富裕,但财富分配悬殊产生不公平不合理
  二,公有制计划经济,全面贫穷和发展缓慢,但会有相对的公平与合理。
  三,公有制私有制并存的市场经济,即中国目前采用的方式,经济发展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贫富悬殊却超过了私有制市场经济的社会。
  四,私有制的计划经济:这无异于天方夜谭,因为在私有制社会中,掌握生产资料的人们绝对不会采用计划经济的方式从事经济活动。
  如果我们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将大多数人的富裕生活作为第一重要的考量标准,而将公平合理作为第二位的考量标准,那么,人类是不难做出抉择的。
  马克思生活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资本的原始积累表现出极为血腥残酷的特征,因此,生活贫穷的马克思产生对抗情绪是很自然的,用今天的观点来看,马克思不是经济学家,而是政治经济学家,显然,他具有强烈的同情心和正义感,这从他提出的政治经济学概念剩余价值和剥削上明确地得到了体现。如果说剩余价值还基本是一个中性的经济学概念的话,那么,剥削就是明显地具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政治学概念了。显然,马克思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抱有极大的同情心,而对生产过程中劳动资料的提供者是厌恶的。这导致马克思无法做到以冰冷的手术刀(顾准语)来解刨经济现象与规律,而剥削这个概念实质上是将财富的创造过程与财富的分配过程混淆在一个经济学(准确地说是政治学)概念中了,这是诡辩论中常常使用的方式。因此,从本质上说,马克思天才地以政治经济学的方式来研究和解释经济现象与规律,马克思因此以诡辩论为基础创造了劳动剥削理论。但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剥削不过是对利润分配不公平的一种非常情绪化的带有鲜明政治倾向的表达方式。
  马克思的谬误就在于脱离人性简单地将劳动与劳动力区分开来,事实上,这一谬误即是马克思诡辩论的基础。作为一种对劳动创造价值的探讨,理论上可以将劳动与劳动者区别开来,因此马克思导出了劳动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但这是一种十分机械的思维方式,因为经济活动中的劳动与劳动力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同时马克思对劳动的理解也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他所研究的劳动仅仅是工人的简单劳动,而没有考虑诸如工程师,科学家,企业管理人员等的脑力劳动,同样一个工人,在不同的技术条件下,不同的管理方式下,他所创造的价值是会有天壤之别的,因此,生产过程产生的剩余价值绝不仅仅由工人的劳动这一个简单因素决定,而是与诸如技术条件,企业管理,奖励机制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用企业利润来定义剩余价值应该是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
  此外,马克思也没有考虑到企业亏损的情形,当制度不合适或管理不善,工人的劳动效率会极大的下降,这种下降常常会严重到这样的程度,即工人的劳动价值比资本家给付的工资价值还要低,这就是企业的亏损,这时候,工人的劳动不仅完全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且会形成企业的成本而创造负的价值,这样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众所周知,在公有制体系下常常会发生这样的亏损情况。
  公有制实践的结果,从前苏联到东欧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再到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无一例外的是经济发展缓慢甚至衰退,而企业利润极低或亏损。这是由于马克思提出的公有制过分关注了对劳动者的公平与合理,过分关注了劳动者对于企业利润的作用,而完全没有关注到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劳动生产效率地影响和对企业利润的作用。这在他的年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财富分配的不合理达到了十分残酷的程度,这使得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十分低下。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使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社会财富的积累远远高于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而人类文明的进步也使民主制度日趋成熟,人类社会更加法制化,这一切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因此,在财富分配依然非常悬殊的情况下,劳动者也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如果马克思看到今天的社会现实,他会有怎样的感想呢?他还会坚持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来源吗?
  历史发展到今天,经济学已经发展成熟并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已经充分的证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不能成立的。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我们并不是说由于科学发展的局限而导致马克思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和认识的局限性,而是说马克思的理论从根本上就违背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在马克思之前,亚当*斯密就已经写出了《国富论》一书,而今天的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斯密对经济现象认知的正确与深刻。斯密在马克思之前大约100年就已经深刻地认识到的基本经济规律,而马克思在100年后却无法认识到,这只能说明马克思对经济现象认识的肤浅,正是这种肤浅导致了他本人的局限性,从而错误地诠释了经济现象,并建立了一套违背经济规律的剩余价值理论。
  我们可以从理论上诠释为什么私有制自由市场经济是缺点最少的社会形态,但这将比较复杂,一个简单方法是从客观历史事实出发来证明,人类历史的发展已经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那种社会形态对人类社会是较好的。
  因此,人类必须在富裕生活和财富分配公平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西方社会已经坚定地选择了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市场经济体系。那么,我们中国人应该做出何种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