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广丰县少阳乡政府乡书记汪小青,代理书记苏许军,原少阳村支书记余勇良勾结开发商老板一起行使强制性手段非法征用我的水田0.6亩,又没有与村民进行协商,这样我的水田0.6亩被强霸了。
我多次找少阳乡政府有关领导,要求他们出示征用上述土地的合法文件,对村民们的合理要求给予答复,但他们借故予以回避。
土地是农民命根子,中央、省等上级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非法征用农民土地,对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予以保护,但少阳乡政府公开对抗上级部门指示精神,漠视当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少阳乡政府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等法律条文之规定,系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村民合法权益。
我提出如下请求:
1: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少阳乡政府非法征用农民水田行为进行彻查,依法维护当地农民合法权益。
2:对非法非法征用我的水田0.6亩,要得到相应经济补偿,从2012年至2015年,浪费了我种水稻的时间,要要得到相应经济补偿。并将得到相应征用过的水田补偿费用。
3:对一些水田可以恢复的尽量恢复水田,将相应的水渠道修复好,让我们村民能够重新恢复种水稻。
4:对广丰县少阳乡政府乡书记汪小青,代理书记苏许军利用职权这种严重违法行为,提出要严重警告,并要得到处罚。
我多次与上面领导干部协商处理此事,至今两年了还没有处理。
请各为朋友想想办法,用啥办法能解决此事。直接去北京上诉吗?在此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