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叫停”土地流转吗?——与农业部商榷(七)
  2014-02-27 19:35 阅读(1613)评论(2)
  新华社2月22日报道:“农业部发出通知叫停大跃进式农地流转”
  其实,“土地流转”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行为,农业部怎么可以叫停国家的法律?
  这只是其一。第二,“土地流转”是有问题,但是决不是农业部《通知》所说的
  “侵害了农民的利益”的问题,而是危害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因为,“土地流转”费用,也就是支付给农民的土地使用费一定是大大高于农民种粮食的收入的,否则农民根本不会接受“流转“。这就出现二个现象,首先,“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一定是提高的,因此总体上不会存在《通知》所说的“危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其次,正因为那个“首先”,所以流转后的土地是无法种粮食的,因为种粮食可能产生的利润已经被农民拿走了。流转后的土地再种粮食就亏本了。所以迄今为止,所谓的“流转”后的土地都没有在种粮食而是在种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
  所以,如果再这样的大面积的流转土地,必定危害粮食安全,对此,博文《土地流转为什么不可能成功——与农业部商榷五》已经详细介绍,这里不赘述。
  那么,各地又为什么要大规模地搞“土地流转”呢?这一方面与上届政府的糊涂有关,但是我一直认为,若不是农业部的“专家”大力向胡温建议,他们又怎么会做出如此错误的决定?!
  事实上,农业部不仅是向中央提出了错误的建议,还通过一系列的错误补贴政策导致了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比如我所在的上海市金山区的廊下镇,总共才几万亩耕地,95%以上都已经流转掉了,因为不大规模的流转,就拿不到农业部的“规模农业补贴”。事实上,农民一亩二亩种地就没有补贴,我因为是大规模种地,每亩就能拿到350元的补贴。所以,若不是农业部的“土地流转”补贴,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又怎么可能?
  所以,农业部应该叫停的是自己的错误政策,而不是叫停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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